我是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南路46-2号居民,所住房屋被金龙房地产开发,但补偿问题尚未达成协议。2007年6月21日深夜,家中突然闯入40余名不明身份的歹徒,开着铲车,将我们全家男女老少十几口人从睡梦中衣杉不整的强行拖出并控制住,将我们二层楼房铲平,我们报警后,110赶到现场,歹徒已逃跑,但一辆铲车尚未来得及逃离,我们指认了作案车辆,但警方并未将铲车扣留,当天我们向警方询问破案情况,警方答复“肇事者已逃跑无法破案”我们质问为何不将肇事铲车扣留,警方答复并不知道该车是肇事车辆,我们不仅怀疑警方的办案能力,并且有理由怀疑警方是与开发商狼狈为奸,由执法者变成违法者的帮凶。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尤其是在《物权法》即将实施以及党中央倡导建立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居然发生这种令人发指的违法行为,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连云港市法制环境的恶劣程度可见一斑,我们恳请有关部门尽快破案,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还我们草根小民一个公道,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及政府的威信。如果问题得不到顺利解决,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我们将向上级政府及新闻媒体反映,誓死将维权进行到底,决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