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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
江南大学录取规则
适用江苏省
1、调档比例为江苏省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
2、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1)本一批次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级以上(含AB),本二批次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 B级以上(含BB)。其中一门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不限。
(2)必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C级以上(含C),技术科目合格。
3、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4、我校录取考生的成绩,按省考试院的投档分(即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及附加题分之和)计算。
5、录取及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对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1)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排序择优录取。
(2)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优先录取选测科目为2A及其以上的考生,如果专业计划未完成,将依次降低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A B)录取。
6、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和填报护理学专业志愿的男生。
7、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
8、艺术类专业:
(1)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 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不得超过三门。
(2)录取方法:按我校《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9、体育类专业:
(1)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 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不得超过三门。
(2)录取方法:按省考试院投档的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0、往届生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学校。对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江南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执行。
12、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时,考生的录取要求(文化成绩、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等),按照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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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江南大学 高校代码:10295 江苏招生代码:1251 所在省市:江苏 |
联系电话:0510-85913565 学校传真:0510-85913570 |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学校网址:http://www.jiangnan.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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