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招录文职雇员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5/7/3 21:02:54

A类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岗位技能》;B类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请考生于2009年11月19日至20日自行从苏州人才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公共科目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2009年12月1日在苏州人才网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5、调剂。
对于未满招录计划的岗位,可从报考其他与该岗位的招录条件、考试内容相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招聘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