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广告部   扬子晚报广告部  
您当前的位置:传媒广告网时事聚焦 → 文章内容 → 发短信每小时禁超200条

发短信每小时禁超200条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9/6/13 9:04:09
扬子晚报在线支付

三大运营商联手应对垃圾短信,设发送数量限制标准
 

  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垃圾短信问题,昨日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消息称,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将限制用户每日发送短信的数量,非节假日每天不得超过1000条。

  昨日,在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举办的“垃圾短信相关管理政策会议”上,中国电信个人客户事业部副总经理朱正武透露,为防范垃圾短信,对每日发送短信数量超过一定标准的用户,运营商将对其发送行为进行拦截。

  三大运营商确定的标准是:非节假日每小时不得超过200条,每天总量不超过1000条,节假日每小时不超过500条,每天总量不超过2000条。各地方公司可根据情况设计具体标准,但不得比上述标准宽松。本月中旬,三大运营商的“网间垃圾短信联动处理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行。

  昨日多位专家表示,“限发令”对遏制垃圾短信有一定作用。但电信业咨询机构BDA联席总监张宇分析,目前垃圾短信很多是个人或公司通过短信卡、短信群发器来发送。虽然有了限发标准,但发送者还可以通过“每天每小时每个手机号少发些、多找些手机号来发送”的方式,规避监控。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则表示,治理垃圾短信不能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权力。最好的治理方法应该是从技术上控制,比如运营商主动识别垃圾短信。

  ■专家观点

  不仅要堵,还要查处

  昨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表示,遏止垃圾短信不能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权力。用户对短信的消费应该是想发多少就发多少。此外,虽然一般用户不会触及短信“警戒线”,但如果有用户有特殊的通信需求,新规定还是会伤及无辜。

  据业内人士透露,不论何种方式,所有短信都要经过运营商的网关。运营商很容易就能检测什么号码正在海量发送短信。“处理垃圾短信的关键,就在于运营商想不想查。毕竟发送一条短信,运营商就有一毛钱的收入”。

  电信业分析师付亮认为,对垃圾短信,不应该只通过运营商来“堵”,而应该让执法部门对群众举报的垃圾短信进行严格处理,从法律上遏止其蔓延。“毕竟每个垃圾短信都是有号码的,大多数广告短信也有联系方式的”。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

扬子晚报在线支付

<发短信每小时禁超200条>-:百度搜索 gooolge搜索 雅虎搜索 QQ搜索 狗狗搜索 有道搜索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