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坤、唐天祥扬子晚报登报债权转让通知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6/7/5 21:14:33
债权转让通知书刘守坤、唐天祥扬子晚报登报债权转让通知书
杨昌辉、王传方、郭庆红 、江苏鑫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现本人已将对你方享有的(2014)昆花民初字第002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2025)苏0刘守坤、唐天祥扬子晚报登报债权转让通知书583民初1710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项下全部本金、利息等,但案件受理费除外) ,由本人自即日起一次性全部转让归汪芬芬所有。请杨昌辉、王传方、郭庆红、江苏鑫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就上述债务向汪芬芬履行。
特此通知 本通知不可撤销之通知,向债务人寄达即生效。
通知人:刘守坤、唐天祥
扬子晚报" href="http://www.y96096.cn/online/" target="_blank">扬子晚报广告发布热线:400-9283-707 13809039462 15951885214 025- 84560268 QQ:297302889 QQ:1522473812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230号 安瑞大厦7楼7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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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本通知不可撤销之通知,向债务人寄达即生效。
通知人:刘守坤、唐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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