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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今晨裁定继续押扁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9/10/9 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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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家族四大弊案与追加起诉部分一审宣判后,台湾“高等法院”9月24日在移审庭裁定陈水扁继续羁押3个月,扁提起抗告。台湾“最高法院”昨天撤销“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台湾“高等法院”今日凌晨再次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

  在上次移审庭中,台湾“高院”裁定继续羁押的理由有三:第一,陈水扁因为涉六罪,最重处以无期徒刑,因此符合重罪羁押。但台湾“最高法院”反驳,认为并非重罪就一定要羁押,根据刑事诉讼规定,在显然径行追诉或者是审判的要件之下,才有羁押的必要性,认为“高院”不应该因为最重判处无期徒刑,就成为继续羁押的条件。

  第二,陈水扁还有5.7亿元新台币在海外,迟迟没有汇回来,还有隐匿的可能。但台湾“最高法院”认为“高院”所附理由不完备,也无法清楚交代这些资金跟他羁押的关连性。

  第三,台湾“高院”认为陈水扁过去当过地区领导人,熟悉涉外事务,因此有潜逃之虞。但台湾“最高法院”认为,不一定要熟悉涉外管道,才有潜逃的方法,这个理由也不完备,且陈水扁现在还享有卸任待遇,配有随扈8到12人,必要时还可再增加,因此在逃亡部分没办法说服法官。

  基于以上理由,台湾“最高法院”驳回“高院”的羁押裁定,在昨天下午4点半已经从台北看守所借提陈水扁,待阅卷完毕,就会立刻重新召开羁押庭。

  台湾“高等法院”昨晚6时10分重开羁押庭,将再次决定是否释放陈水扁。在法警的护送下,陈水扁身着黑西装,手拿一份牛皮纸袋的资料,从台北看守所出发乘警备车前往法院。下午5时40分,车队抵达法院,陈水扁脸上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未戴手铐。

  开庭前,身穿红衣服的民众自称红衫军,不断在法院外高声抗议,并高举倒扁手势,和现场挺扁人士发生口角冲突,还好随即被法警架开,未衍生更大冲突。警方也架起拒马戒护,不敢大意。

  陈水扁9月底重新委任郑文龙、石宜琳、洪贵参3名律师为他辩护,陈水扁办公室日前也聘任高雄执业律师罗鼎城加入律师团协助陈水扁拟定诉讼策略。由于此次有律师陪同,推论审理的时间应该较先前来得久。检方则由重案莅庭小组检察官张进丰、林锦村、黄和村到庭公诉。经过数个小时的检辩攻防后,法院迟至9日凌晨才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

  中新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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