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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案”还缺一个被告

作者:银玉芝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9/10/20 7: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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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审判。公众对此的期待是显见的。

  该案争论其实是很多的。毕竟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样宝贵的,住宅的无限防卫权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其实,争论和反思归根结底,是希望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被拆迁者和被征地者的权利是需要尊重的,既然在拆迁的整个过程中,有一方拿走了巨大的土地收益,那么他就必然有责任解决好土地引发的社会问题。

  该案中,作为弱势一方的被拆迁者张剑,尽管最终被法院判定“防卫过当”,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重获自由,并获得拆迁补偿,但拆迁者、特别是拆迁主导部门,并未受到相应的司法审判。也就是说,此案还缺一个被告,而这个被告的缺席让这一案件显得不很完美——显然,暴力拆迁本身是违法的,类似该案的暴力拆迁,不仅仅涉嫌违法,而且多涉嫌暴力犯罪。要遏制暴力拆迁,司法如果不作为,显然是没有办法保障私权的。

  所以,从该案始,暴力拆迁如果能够被审判,并且依法判决,对全国各地的暴力拆迁都是有威慑意义的。不仅如此,如果更多的土地纠纷,特别是涉嫌暴力拆迁的事件可以立案,并获得较为公正的判决,这将从根本上扭转征地过程中的违法、暴力行径,也可以更好地避免死亡悲剧——毕竟,死去的拆迁者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而从他个人的角度看,他自己或许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

  当然,作为个体,特别是处于弱势一方的被拆迁方,选择以司法手段解决拆迁,本身是需要很大勇气的。所以,亟需建立土地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而从目前的司法环境上看,被拆迁一方作为弱势群体,要获得司法救济,必须疏通个人诉讼的渠道,无疑,这是土地纠纷以司法救济方式解决的基础。除此之外,为公益性的土地纠纷司法救济正名,保证司法救济、司法独立则至关重要。 (湖北 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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