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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宝宝案”儿童医院赔偿51万

作者:于丹丹 谷岳飞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9/11/14 9: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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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宝宝案”儿童医院赔偿51万
患儿父母“求求大家不要再打电话了”,希望尽早恢复平常生活

  昨日上午,仅用几分钟时间,“徐宝宝案”中南京儿童医院承担的民事赔偿金便获双方确定:51万!医院承诺3个工作日内将钱赔偿到位。身心俱疲的徐定金夫妇,只是象征性走完所有程序,便相互携手默默回到家。

  家属不愿再到儿童医院

  昨日上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耿延律师来到南京市儿童医院,此行他是受徐定金夫妇所托,和医院协商赔偿问题。徐定金夫妇并未前来,“他们不愿意再次回到这一伤心之地。”

  事实上,在赔偿方面,南京市儿童医院的确表现了他们的诚意。前日,联合调查组的结论公布后,医院方面便派人来到徐定金家中,商量赔偿事宜。徐定金夫妇对赔偿数额并没有要求。“两个人一点都不在意。”耿延律师介绍,夫妇二人仍沉浸在悲痛中,对于他的“授意”也是“完全接受律师的意见,法律规定赔多少就是多少”,“网上有人说他们狮子大开口,完全没这回事。”耿律师特意澄清。在儿童医院一旁的南京市鼓楼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双方仅花了几分钟时间便确定赔偿总额:51万!反倒是其后办理手续、完成相关程序等花费了一个多小时。  

  51万是如何确定的?

  耿延律师介绍,51万赔偿金主要分为三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这样算下来,死亡赔偿金大约是37万;丧葬费大约两万,两块费用加在一起将近39万。“还差一点到39万,医院方面对此也没有异议。”耿延律师介绍。

  双方仅是在精神抚慰金方面产生一点分歧,律师认为,此案应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即按照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不超过6年。本案律师按6年计算,这样院方需支付12万精神抚慰金;但医院方面认为,应按“人身损害”来赔偿,这样计算是5万。但这样分歧很快便得以解决,在律师表达了自己的理由后,南京市儿童医院便没再坚持。很快,双方在协议上签字,赔偿金总额为51万。

  希望恢复平常生活

  在调解中心,律师和医院人士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徐定金夫妇本人到场,不得已夫妇俩赶到。办理手续过程中,自始至终,徐定金夫妇俩都没有发表意见,对于钱、对于是否还要究责,夫妇俩均委托律师处理。给人感觉是:如果有可能,这对夫妇是不希望再听到任何关于“徐宝宝案”的字眼。

  调解中,徐定金惟一一次主动开口是为了妻子,他表示,因为这一事件,曾经晕倒过的妻子身体状况很差,精神一直恍惚,希望儿童医院能够给她作一个检查。但这一要求被调解员打断,调解员表示双方可事后再谈。调解完毕后,对此医院方面没有主动提及,徐定金也没有再要求。  

  “求求你们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昨日,徐定金夫妇接到全国各地不少电话,疲惫的两人不堪其扰。和网友持续上涨的热情相比,这对夫妇目前最大的愿望是尽早恢复到平常的生活。本报记者 谷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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