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保安半夜“偷听抓嫖”
作者:李万友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0/8/28 8:39:33

凌晨,宾馆监控录像中,出现两名形迹可疑男子。他们将耳朵贴在房间门上,逐间听室内动静。宾馆方面怀疑两人是小偷,遂报警。警方赶来后,竟证实两人是派出所的保安。(今日本报A18版)
追问一:保安有执法权吗?按照警察法规定,只有警察才有执法权,派出所保安不是警察,显然不具备执法权,是不可执法的。那么,保安为何半夜出现在宾馆?谁又给了他们“偷听抓嫖”的权力?
追问二:是协助扫黄还是违法行为?明明没有执法权,也没有该派出所民警在现场,更不是跟随民警执法。这算哪门子的配合,分明就是违法行为。
追问三:涉嫌侵犯顾客隐私权怎么办?偷听行为,已经明显涉嫌侵犯顾客隐私权,岂能这样不了了之?
追问四:要是因此抓错人,造成的后果由谁买单?宾馆恋人、夫妻都可能入住,一旦他们被保安听到,进而抓错人,造成的后果由谁买单?是相关保安还是该派出所?
追问五:存不存在罚款经济?嫖娼是该严厉打击,问题是连保安都这么多管闲事,“敬业”过火,让人联想到“罚款经济”。这里面究竟有没有?该有个交代。云南 李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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