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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坐牢妹妹“占”了房子

作者:黄涛 吉启雷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5/7/3 20: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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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坐牢妹妹“占”了房子
律师一番话感动兄妹:哥哥放弃产权,妹妹补偿17万

 孙明原本和父母居住南京虎踞路的一套房子里,房子是孙明的父母承租某大学的,孙明还有个妹妹孙琴,已经出嫁。2004年孙明触犯刑法被判入狱两年。在这期间,孙明父母相继过世。2007年孙明出狱了,他发现自己不但失去了父母,也失去了房子,因为妹妹孙琴在父母去世后将户口迁了进来,并于2006年和某大学签订购房合同,房子变成妹妹的了。

  其实孙明和妹妹的感情很好,他出狱后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妹妹也没说什么。但得知房子的产权人是妹妹后,孙明感到很不踏实,他才40多岁,以后还要成家,没有自己的房子以后怎么过日子呢?但他不好意思和妹妹争,就向鼓楼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接受了他的援助申请。

  援助律师经过调查了解到,某大学是2006年和孙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诉争房屋出售给孙琴,而该房是承租房,承租人有孙明和其父母。孙明在服刑前一直在该房居住,出狱后也居住在该房,且该房是他的唯一住房。今年年初,在援助律师的建议下,孙明将某大学和孙琴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孙琴和某大学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援助律师认为,孙明对诉争房屋享有承租权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房改房购买政策规定,孙明因有居住权,所以也享有购买权。政策同时还规定,家庭成员购买房改房的,应征得其他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同意,或者共同购买。但孙琴在没有得到孙明认可的情况下就擅自购买了此房,侵犯了孙明的权益,直接导致了孙明目前无合法居住条件。因此此买卖行为应属无效。律师同时认为,考虑孙明、孙琴兄妹俩的感情较好,父母又相继过世,二人应互相扶持,相互宽容,建议法庭进行调解;同时也希望孙氏兄妹能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律师的话让兄妹二人十分感动,很快就在法庭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孙琴答应补偿给哥哥17万元,而孙明也主动放弃了对该房屋的权利。(文中人物为化名)    黄涛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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