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广告部   扬子晚报广告部  
您当前的位置:传媒广告网时事聚焦 → 文章内容 → 内蒙古敖汉旗“8•30”爆炸事故3名领导干部被免职

内蒙古敖汉旗“8•30”爆炸事故3名领导干部被免职

作者:宋景军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8/9/27 21:14:18
扬子晚报在线支付

    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7日电(宋景军)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委27日获悉,敖汉旗委日前作出决定,对造成17人死亡的“8·30”花炮厂爆炸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3名干部免职。

    据介绍,敖汉旗委日前决定:免去四家子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崔承伟副镇长职务;免去敖汉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烟花爆 竹行业安全生产的裴广育副局长职务;免去敖汉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卢国华的局长职务。    8月30日,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鑫鑫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发生爆炸,当场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两名重伤者经多方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章、从业人员违规而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目前,敖汉旗四家子镇鑫鑫花炮厂“8·30”8名重大事故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扬子晚报在线支付

<内蒙古敖汉旗“8•30”爆炸事故3名领导干部被免职>-:百度搜索 gooolge搜索 雅虎搜索 QQ搜索 狗狗搜索 有道搜索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