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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采编行为准则:保障报道的真实与准确

作者:佚名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5/5/12 1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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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求最出色的新闻,塑造最具公信力媒体”是《广州日报》的追求。《广州日报》每一个采编人员都要为新闻媒体公信力负责,同时接受全社会的公开监督。


  保障报道的真实与准确


  真实与准确是新闻的生命,也是《广州日报》对报道的最基本的要求。


  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新闻纪律,遵守民族宗教政策,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我们所采访的人和机构。在一般情况下,采访时都要表明自己是《广州日报》记者的身份(但在说明身份会使记者面临严重人身威胁等特殊情况下例外)。


  不得采用违反党纪国法的方法获取新闻。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采取公开采访的方法无法得到对党和政府、公众利益至关重要的信息,记者有权使用隐蔽的方法接触消息源,但必须在报道中加以说明。


  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权,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援引他人的作品而不指明出处。


  不得揭人隐私,不得诽谤他人。


  不得宣扬色情、犯罪、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内容。


  禁止造假与歪曲


  要忠于事实,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弄虚作假,禁止在任何情况下故意发布假消息。


  不得以偏概全,随意夸大


  力求全面地看问题,做到客观、公正,防止主观性、片面性。不哗众取宠、耸人听闻,不以偏概全。


  消息来源要说清楚


  应当向读者清楚说明消息的来源,对于被采访个人或单位,要写清出处,写全个人姓名或机构名称(但在说明被采访者身份会使其面临严重人身威胁的情况下例外)。


  每一个事实来源都必须做到有根有据,避免使用模糊的说法。最好的消息来源是记者的亲眼所见,有名有姓的消息来源次之,最差的是匿名消息来源(如“广大群众说”)。


  尽量避免匿名消息来源


  使用匿名消息来源有可能会损害新闻的可信度,因此《广州日报》将尽量避免使用匿名消息来源。


  如果我们不得不尊重那些不愿透露自己身份的掌握重要新闻信息的消息人士时,也应避免使其成为任何报道的唯一依据。


  对于匿名消息来源所提供的信息,往往可以通过那些愿意被指出其姓名的消息人士或者通过各种文件来加以验证。我们应当作出最大的努力去进行这种验证。


  我们有义务保护匿名提供消息者。匿名消息来源人的身份将不会被透露给《广州日报》以外的任何人。


  我们不允许使用匿名消息来源进行人身攻击。


  对网络信息来源要严格把关


  对网络信息(除新华网、人民网等权威网站外)只能作为新闻线索进行调查采访,核实无误后才能报道。


  严禁记者在个人微博、博客或即时通讯工具上发布职业信息、工作职务所得的内部信息等。个人微博只代表个人,禁止冠以“广州日报”及相关的名称。


   转载报道必须注明准确的消息来源


  《广州日报》转载其他报刊的文章、报道,必须注明准确的消息来源,即在文章前面写明“据××报报道”或在文尾写清楚“转自某报某刊”。


  在转载时应考虑提供该报道的新闻机构是否可信。一般情况下,《广州日报》只用可信赖的媒体的消息。


  报道要署记者真名


  记者在报道中要署真名,以便使读者清楚地知道谁应对内容负责,除非有关报道会威胁到记者的人身安全。由记者处理的通讯员来稿与读者来稿,也应署上记者的真名。


  在有多个署名的情况下,第一个姓名一般应当是该文章的执笔记者,或者应当告诉读者谁对内容负责。


  特约撰稿人必须遵守《广州日报》的职业道德标准


  聘请特约记者、特约通讯员或其他撰稿人,必须取得总编辑批准。专聘记者、特约记者、特约通讯员或其他撰稿人必须遵守与《广州日报》内部采编人员相应的职业道德标准与新闻专业标准。


  尽量不用间接引语使用的直接引语必须是原话


  报道中尽量不使用间接引语,要多用直接引语。


  直接引语应是某人所说的原话,除对语法和句法错误进行必要的纠正之外,记者不得制造直接引语,不得对采访对象的话语进行添油加醋或肆意歪曲。


  应当避免在引语中出现括号或省略号。省略号会令人对可信度产生疑问,不过我们会利用省略号来删除引语中的粗言秽语。


  避免使用最高级形容词


  避免使用“最大”、“最好”、“最坏”、“最多”等最高级形容词,除非有证据时方可使用。


  认真核对事实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


  采访时要认真核对各种姓名、名称、数字、地点、时间、计量单位等,确保事实准确无误。


  要以清楚的词语准确地表达报道的内容。我们的报道是告诉读者真实情况。因此,要尽量避免使用“可能”这样的词来对未经验证或无法验证的说法予以判断。


  尽最大努力减少文字错误。


  严禁改动新闻图片迷惑读者


  在进行新闻摄影时,禁止导演或者人为重现新闻事件。严禁任何试图迷惑读者或不如实说明图像信息的做法。不允许采用电脑合成手法制作新闻图片。
 

  摄影师可以指导肖像摄影、时装摄影或摄影棚工作,但在提供以上几类图像时,必须避免使人产生这样的印象,即图像是在非自然的状态下被捕捉到的。


  不得对图像进行增色、消除景物或翻转处理,不得采用数码手段对图像进行改动,除了进行一些微小的调整之外,比如校正颜色、纠正曝光、去除尘点或划痕,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忠实地再现原图像。


  如果需要创作蒙太奇照片,必须清楚地加以说明。


  及时纠正错误并致歉


  发生任何错误,都要坦然承认,并及时加以纠正,不得遮遮掩掩或者在以后的报道中进行辩解。一旦确认需要进行纠正或澄清,应当尽快作出纠正、澄清,并向读者及相关人士真诚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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