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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建议判一劫匪死刑

作者:陈迪晨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9/9/10 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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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葆林被害案南京中院第一次开庭,两劫匪在河南焦作的劫案并庭审理
检察官建议判一劫匪死刑

陈迪晨

  劫匪陈浩(左)和任彦培(右)在庭审现场。徐高纯 摄

  昨天上午,南京“4·18”抢劫杀人案在南京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官认为两劫匪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建议对直接杀害于葆林的陈浩处以死刑,而另一劫匪任彦培也应对杀害于葆林的后果承担责任,也是主犯,建议比照陈浩量刑。于葆林的儿子和母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38.9万余元。法庭将择日公开宣判。

  庭审直击

  

  开庭“多”了一个受害人

  昨日上午10点,陈浩、任彦培抢劫杀人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第一次开庭,参加旁听的人注意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坐席上,多了一对男女。随着庭审的展开,众人才知道他们是河南焦作人,那名中年女子是焦作一家小超市的店主秦女士。今年4月8日晚,陈、任两人抢劫了那家小超市,并重伤秦女士,致其左眼失明。此案被移交南京法院合并审理,所以秦女士和爱人赶到南京,对陈、任两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76.4万元。

  庭审围绕陈、任两人所犯罪行以及他们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展开。检察院起诉称,经审查查明,陈浩和任彦培犯下两起抢劫罪,一起盗窃罪:一次是南京“4·18”劫案,一次是4月8日抢劫焦作秦女士案;盗窃罪是两人犯下“4·18”大案后,潜逃至南京栖霞区八卦洲时,盗窃了市民邢某家的一部手机和一只装有300余元现金的钱包。

  “4·18”前他们已犯大案

  从焦作小超市劫案中,我们可以看出陈、任两人作案非常残忍。据检察官和秦女士当庭介绍,4月8日晚10时许,陈、任两人窜至焦作秦女士家的小超市,当时店里就只有秦女士一人,她见两人转来转去,也不买东西,怀疑他们不是什么好人,于是走到店门口。这时,陈浩和任彦培上来采取搂抱捂嘴的方式,将她拖往店里,同时抡起事先准备好的锤子等凶器没命地往秦女士头部、脸上打。秦女士回忆说,几分钟后,她浑身是血倒在血泊中。两人抢了她装有1000多元的包后逃离现场。秦女士挣扎着打电话报警。后来经诊断,秦女士左眼失明、右眼视力严重下降,头颅骨凹陷,严重丧失劳动能力,构成三级伤残。秦女士说,她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至今不敢一个人出门,夜里经常做噩梦。她提出的76.4万元的索赔中,10万元是精神损失费。记者注意到,在秦女士陈述的时候,陈浩和任彦培都深深地埋着头,不敢看一眼秦女士。

  陈浩和任彦培作案后乘火车至杭州又来到南京。焦作警方在案发现场的人行道护栏上发现一枚指纹,经鉴定,这枚指纹就是在当地警方留有案底的陈浩的(陈于2001年10月25日被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于2006年1月12日刑满释放),也是这枚指纹,锁定了这起抢劫案的作案人。“4·18”劫案发生后,焦作警方将此案移交南京警方。

  检察官建议判死刑

  庭审一个关注的焦点是,任彦培在“4·18”抢劫杀人案中并未实施伤人行为,他是否需要对于葆林的牺牲和刺伤张定华老人、失主梁女士这一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任的辩护人认为他没有伤害于葆林等人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具体行为,因此对此不承担责任,认为陈浩是主犯,而任彦培只是从犯。任彦培称,他被于葆林等控制后,基本上放弃了反抗,也没有呼喊陈浩过来救他,陈浩的行为完全是他自己的行为。

  检察官则认为,两人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所有犯罪行为都是两人事先商量好的,抢劫前买了两把刀,一人一把,并且商量好,买刀是为了壮胆,如果有人拦,就把刀亮出来吓唬对方。如果对方没被吓住,就往肚脐以下部位捅,其荒唐的理由是那地方捅不死人。这说明两人有在抢劫时行凶伤人的打算,因此,检察院认为应当以抢劫罪、盗窃罪对他们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均一人身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陈浩在上次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新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建议量刑死刑;而任彦培根据他的情节比照陈浩进行判决。“比照”是建议判死刑还是死缓或者是无期徒刑,检察官在庭上未予说明。

  100多万索赔可能落空

  对于两起案件的受害人或其家属提出的高达100多万的民事赔偿,陈浩和任彦培都表示愿意赔,但是他们自己没有多少财产可供赔偿,怎么赔呢?陈浩说希望他的父母代为赔偿,可是记者从陈浩的法律援助律师那里了解到,目前还没有和陈浩的父母联系上,据说他还有一个2岁的小孩,他的父母代为赔偿在目前看来只是一句空话。任彦培的父亲和其他几位亲属当天也到庭参加了旁听,任彦培的父亲这个饱经生活沧桑的中年汉子脸上堆满了愁苦,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儿子,有怜惜,有无奈,有痛恨。记者了解到,他的家里经济状况也很困难,即使愿意赔,恐怕也赔不出多少钱来。

  于葆林老母忍不住大吼

  两起案件受害人均当庭表示要对两劫匪从重判处,于葆林89岁的老母亲在小儿子和小儿媳的陪同下,也来到法庭旁听。在庭审中,老人听到陈浩和任彦培的辩解时,曾经忍不住愤怒地喊了一声。庭审后,老人悲伤地对记者说,于葆林很孝顺,晚上下班回来都会喊一声“老妈哎”,陪她说说话。她明年90岁,于葆林曾经说过给她过90大寿。“我90大寿,他却不在了。”老人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谈到民事赔偿问题,老太太也很担心,从现在的情况看,两名凶手的赔偿能力很有限,如果法庭判决了,他们拿不到赔偿怎么办?老人又心疼起了孙子:“他在国外上学,家里又没钱给他,人家吃好的,他只能干啃面包,可怜的孩子啊!”

  案情回放

  见义勇为不幸牺牲

  今年4月18日下午4点多,南京市民梁女士在白下区常府街某银行取钱出来,走到三条巷交叉路口时,路边窜出两名青年男子,捂住梁女士的嘴和眼睛,其中一人将梁女士装有2万元现金的包抢走。在逃窜过程中,任彦培被见义勇为的市民于葆林与张定华合力抓获,梁女士此时也追了上来,夺回了自己的包,3个人一起踩住脸朝地躺在地上的任彦培,将其控制住。此时,劫匪陈浩见同伙被抓,持刀返回刺伤于葆林、张定华和梁女士,并迅速逃离现场。见义勇为的市民于葆林被刺,肠系膜内动脉断裂引起大出血死亡,而老人张定华和市民梁女士也被捅伤。4月20日,逃亡了两天后,陈浩和任彦培在淮安农田里被警方抓获。

  庭审手记

  迟到的悔意

  陈浩和任彦培在最后陈述时都表达出了浓浓的悔意,任彦培说,如果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他愿意用一生来偿还自己的罪孽,一辈子不做违法的事情。他们此前供述了多起案件,试图戴罪立功,但这些检举都查无此案。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等待他们的自有法律的公正判决。陈浩1981年出生,任彦培1989年出生,导致这两个年轻人犯下如此骇人罪行的原因是什么?为了1000多元,他们就能丧心病狂地用铁锤一锤又一锤地砸向女店主的头,这是何等残忍。做生意失败,打工无着出现生活困难,这些都只是暂时的困难,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和辛勤劳动来改变这一切,希望所有遇到一时困难的年轻人能够以此案为戒,莫像陈浩和任彦培这样犯下无可挽回的罪过后才后悔,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给别人和自己的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

  本报记者 陈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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