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价控制目标出炉

南京房价控制目标靴子落地: 新房涨幅不得超过10.4%
为全国首个提出房价涨幅要“明显”低于收入增幅的城市
首先
10.4%让我们心安了——
南京在全国首提“明显”低于收入增幅
首提“明显”低于收入增幅
“你注意到没有,这次南京用了‘明显’这个词,其他没有城市做过这样的表述。”在仔细研读了南京的房价控制目标后,南京房地产开发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对记者说,从字面上理解,南京控制目标接近各地控制目标的下限,而且明显的低于收入增幅,成为全国首个提出“明显低于收入增幅”的城市,说明南京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和魄力。
相比之下,限购比限价“更狠”
张辉表示,在已经出台限购的城市中,房价涨幅将被强力遏制,想涨都难,控制目标没有太大意义;而在没有出台限购的城市中,房价想不涨都难,控制目标的意义就比较突出了。
所以,他认为更加直接有效的是手段和举措,这个比目标更有意义。张辉表示,对于出台限购的南京等城市而言,限购对房价的实际影响将远远高于房价控制目标。
将房价控制在正常涨幅内
高科置业营销总监夏小虎表示,南京这一指标与预期比较接近,政府调控出台这一指标的目的也是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他分析说,南京指标公布后,让买房人对购房选择会有一些新的判断,根据市场产品的种类,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住宅产品,也有利于购房者对未来市场有一个直观的印象。
控制目标不是涨价目标
有不少市民提出,房价控制目标有没有可能成为开发商的“涨价目标”,本来没打算涨价的,索性跟风抬价,只要不突破上限就行。
业内人士表示,控制目标只是一个平均数,不能理解为涨价的上限,不过南京各个板块有涨有跌的格局不会有太大改变。比如江北由于供应量大,今年的价格涨幅很可能维持较低水平。
冷静下来
还有一笔账要算——
个人收入增长10%≠房价增长10%
为何不将支付能力作为标准之一?
房价控制目标终于出台了,有不少南京市民想问:去年南京居民可支配收入究竟是多少钱呢?还有人认为,不能只看收入的增幅,为何不将支付能力作为标准之一?
记者从统计部门了解到,去年南京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28311.63元,从可支付能力来看,南京人买房确实有点“吃紧。
对此,南京市房屋产权市场处副处长曾新骏解释说,在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全国40多座城市中,没有一个城市是将可支付能力作为参考标准的,因为这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兄弟城市多采用增幅作为标准,这样做也更具科学性,便于统计。”
记者在采访中也获悉另一个解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现在并没有官方统计数字,所以也无法来做衡量标准。
个人收入增长10%≠房价增长10%
将房价涨幅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也是很多城市房价调控目标的一个普遍做法。但在采访中,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专家告诉记者,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挂钩只是一种“貌似等价”的计算方式。
具体说来,假设每个人的收入如果今年增长10%,房价增长10%,表面看起来涨幅完全一致。但仔细计算一下:一栋住房如果年涨价10%,那么它可能涨了10万甚至20万;但一个人的收入水平如果增长10%,一年大概也就几千块,最多一两万块。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增长的比例与房价增长的比例之间,可能拉开了起码10倍的差距。
最后
我们关心的是——
如果今年收入增幅较低,房价目标是否也跟着降低?
何时会公布具体房价信息?
有市民指出,每次公布的房价涨幅对于老百姓来说意义并不大,何时会公布具体房价呢?
南京市统计局刘延胜处长表示,其实平均房价的意义不大,“比如一段时间内高档商品房卖得比较多,那么房价立马就上去了。所以还是以价格的涨幅作为参考,才会更加科学。”
房价控制目标会不会做调整?
今年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预期是11%,如果达不到这一目标,房价控制目标是不是也要相应变化呢?南京市房屋产权市场处副处长曾新骏表示,这个增幅目标是经过市人大确定的数字,也是市政府的硬性任务指标,相信一定会达成。
楼盘涨幅超标,要不要处罚?
今年以来,南京共有17家楼盘价格存在上涨,涨幅最高的是江宁某楼盘。统计显示,该楼盘去年12月开盘时,价格约在每平方米8800元,目前已经涨至约9800元,涨幅高达11.36%。对于突破“红线”的项目,相关部门会如何处罚?南京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处长王阳表示,今后如果出现涨幅超过南京房价控制目标的楼盘,物价局会对其进行约谈,并提醒和告诫,务必让其涨幅保持在合理的数字指标内。
新建住房中是否包括保障房?
一些市民还表示,南京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针对的是“新建住房”,那么里面是否包括保障房?如果将保障房也纳入进来,是不是会拉低房价的均价呢?
南京市房屋产权市场处副处长曾新骏表示,新建住房是指所有新建的商品房和保障房。他说,南京采用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参照的标准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它能够较为科学全面地反映房价及其变化情况。
为何不提“降房价”?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他查阅了中央文件,表述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并未将“降房价”提出来。
“调控本意是控制房价上涨的幅度,制定比较低的涨幅目标是必然的。”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专家说,“新国八条”将地方政府能否完成调控目标作为问责的标准,所以各地一般会选择模糊化、宽松的公布调控标准。 马祚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