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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6日江苏经济报法院送达公告 江苏经济报工商送达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5/5/12 1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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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江苏经济报类遗失、声明、法院、减资、清算、注销、债权、合并、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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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艳: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佘桂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泗洪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7日根据债权人韩先道的申请裁定受理宿迁德龙博远饲料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并指定宿迁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4年3月5日9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召开,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泗洪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7日根据债权人侍继成、付军、杨立的申请裁定受理宿迁鑫宇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并指定江苏永明晖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4年3月6日9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召开,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孙蔷薇: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张先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洪孙民初字第0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家辉: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吴忠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洪孙民初字第0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梅: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李景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宿迁市鸿飞置业有限公司、张懿飞、倪永兴: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应杨诉你们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曹小玲、刘芳、孙明、曹春红: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宿迁市宏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彭勇: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张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赵军兰、庞成果、王兵、王慧、吕召军、李洪: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鹿存杰、崔宏亮、鹿存刚、鹿玉德、常夫侠、鹿存印: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鹿守龙、鹿世超、鹿浩、麻诚诚、张云龙: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鹿丙凯、赵凤云、冯辉、鹿强、鹿永夫、鹿丙辉: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庞成龙、庞文建、庞成果、鹿超、李洪: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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